[汽車之家 新聞] 近日政府相關部門正式宣布,于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實施深圳市汽車限購(政府稱汽車限購為“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每年暫定指標10萬個,按月分配,并采取無償搖號或有償競價兩種方式。與此同時,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還發布早晚高峰非深圳牌照車輛禁行通告(點擊這里查看通告原文)。詳細內容請見下文:
據公告顯示,深圳市此次汽車限購措施的調控范圍包括小型、微型載客汽車,每年暫定的指標額度為10萬個。有消息稱,此次汽車限購調控有效期暫定為五年。
在每年10萬個指標當中,2萬個指標只針對電動小汽車,采取無償搖號方式;8萬個普通小汽車指標,50%采用無償搖號,50%采取有償競價方式。另外,年度指標視交通、大氣環境和汽車需求適時調整。
自2014年12月29日18時起,深圳市將會暫停辦理小汽車的注冊、轉移及轉入本市的變更登記,暫停期限不超過25天。
而在2014年12月29日18時前,單位和個人已經與汽車銷售經營單位(含二手車銷售經營單位)簽訂車輛銷售合同(含二手車買賣合同)并交付定金,或者簽訂車輛銷售合同(含二手車買賣合同)并取得車輛銷售統一發票(含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但市公安交警部門尚未正式受理其小汽車注冊、轉移及轉入本市變更登記申請的,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公證并取得公證證明后,可直接辦理車輛注冊、轉移及轉入本市變更登記,無需申請辦理小汽車指標證明文件。
關于二手車,公告顯示,截至2014年12月29日18時的存量二手小汽車,經盤點登記,并由二手車交易市場經銷商向本市公證機構申請公證取得公證證明后,向市交通運輸部門直接取得小汽車指標證明文件。更多詳細的公告內容,可點擊這里進入深圳市政府官方網站了解,或者點擊文章第二頁查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小汽車增量調控管理的通告》全文內容。(編譯/汽車之家 興珉)
● 媒體報道關于深圳汽車限購政策的圖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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