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新能源] 日前,市場監管總局(標準委)集中發布了一批重要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國家推薦標準(GB/T 40429-2021)正式出臺,并將于2022年3月1日起實施,對促進自動駕駛產業的發展以及后續相關法規的制定起到積極作用。
《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由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TC114SC3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智能網聯汽車分會)執行,主管部門為工業和信息化部,起草單位包括了長安、廣汽、吉利、東風、大眾中國、寶馬中國、福特中國等企業。該標準為《國家車聯網產業標準體系建設指南(智能網聯汽車)》規劃的分類和編碼類推薦性國家標準項目,規定了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遵循的原則、分級要素、各級別定義和技術要求框架。
《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綜合考量了動態駕駛任務、最小風險策略和設計運行范圍等多個維度,將汽車駕駛自動化等級劃分為0-5級,目前常見的車道居中控制、自適應巡航控制等功能均屬于1級駕駛自動化(部分駕駛輔)。具體的級別定義為:
0級駕駛自動化(應急輔助,emergency assistance)系統不能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但具備持續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1級駕駛自動化(部分駕駛輔助,partial driver assistance)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或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2級駕駛自動化(組合駕駛輔助,combined driver assistance)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動態駕駛任務中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且具備與所執行的車輛橫向和縱向運動控制相適應的部分目標和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能力。
3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conditionally automated driving)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
4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highly automated driving)系統在其設計運行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并自動執行最小風險策略。
5級駕駛自動化(完全自動駕駛,fully automated driving)系統在任何可行駛條件下持續地執行全部動態駕駛任務并自動執行最小風險策略。
國標還明確了各級別下駕駛員應承擔的駕駛責任,0-2級的駕駛輔助功能使用中,系統輔助人類執行動態駕駛任務,駕駛主體仍為駕駛員;3-5級自動駕駛功能使用中,系統在設計運行條件下代替人類執行動態駕駛任務,駕駛主體是系統。比如在開啟自適應巡航控制功能后,駕駛工作需要駕駛員與駕駛自動化系統共同完成,駕駛員還應承擔突發事件探測與響應的責任,并在需要時介入動態駕駛任務以確保車輛安全。國標對于駕駛責任的詳細劃分,也有利于增進消費者對自動駕駛技術的理解,改善濫用、誤用現象,提升駕駛安全性。(文/汽車之家 孫一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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