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于8月1日正式施行,多家智能網聯車企紛紛上路測試。據悉,這是國內首部對于智能網聯汽車準入登記、上路行駛等事項作出具體規定的法規。
《條例》規定,有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理;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車輛所有人、管理人進行處理。
去年起,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正式啟動智能網聯汽車立法,經過多次審議,《條例》于今年6月獲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對智能網聯汽車從道路測試、示范應用到準入登記、使用管理、交通違法及事故處理、法律責任等進行全鏈條立法,并于8月1日起實施。
截至目前,國內已開放自動駕駛道路測試里程超過5000公里,有重慶、長沙、武漢等40余個省市正在相繼出臺有關自動駕駛的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消息來源:澎湃新聞、中國質量報;編譯/汽車之家 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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