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日前,北京市市場監管局會同相關部門起草了《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定》(征求意見稿),進一步規范機動車停車場經營管理單位的價格行為,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公平競爭和健康發展。
該規定中提出:
本市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經營者應當在相關場所出入口、收費地點等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有效形式進行明碼標價。
各區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應當在停車場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使用標價牌或電子信息屏等方式進行明碼標價。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距離較長的,應當按一定間距重復設置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起止地點中間包含兩條及以上自然路段的,應當根據實際在每個自然路段起止地點的醒目位置設明碼標價牌或者電子信息屏。
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內容應包含服務項目、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定免費等內容)、服務單位監督電話、行業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經營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經營車位總數等。
各區道路電子收費停車場明碼標價的內容應包含收費時段、收費標準(包括計價單位、計時收費的不足一個計時單位不收取費用、懸掛應急救援專用號牌的車輛及軍車、殘疾車按規定免費等內容)、收費依據(批準機關及文號)、執收單位監督電話、行業主管部門電話:12328、投訴舉報電話:12345、收費單位名稱、停車場范圍(位置)、編號(按《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規定執行)、車位總數等。
明碼標價應當做到標價內容真實準確、字跡清晰、標識醒目;收費標準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收取費用,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節選自:關于對《北京市機動車停車場明碼標價規定》(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編譯/汽車之家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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