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行業] 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新的《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明確從2012年1月1日起,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從而減輕了納稅人辦稅負擔。另外購買二手車時,購買者須向原車主索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此外新征管辦法還對實地驗車范圍進行了調整。
據原征管辦法規定,車輛發生過戶、轉籍、變更等情況,車主到公安車管部門辦理車輛變動手續后,也要到稅務機關辦理相應的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手續。該辦理程序復雜,涉及資料繁多。特別是車輛購置稅轉籍業務,手續更是繁瑣,一般都要三到五天時間才能辦好。另外,有的車輛經過幾次易手之后才來辦理,納稅人很難找到原先的車主,無法提供有關的車輛資料,這樣,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會有很大麻煩。新征管辦法實施后,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車主不用到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可以節省納稅人的時間、費用和精力,相應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同時,取消車輛購置稅過戶、轉籍、變更業務后,新征管辦法增加了“購買二手車時,購買者須向原車主索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的規定。購買已經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的二手車,購買者須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申報繳稅或免稅手續。
此外,新征管辦法還大大縮小了實地驗車的范圍。原征管辦法規定,車輛購置稅征管部門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應當對所有納稅申報車輛進行實地驗車。新征管辦法規定,車輛購置稅征管部門在為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手續時,除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再進行實地驗車。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屬于減免稅申報,仍有必要保留實地驗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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