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早在2010年的10月份,谷歌公司就開始著手研發一種全新的無人駕駛汽車并先后制造出7輛汽車在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各地的公路上進行道路測試。日前,海外媒體報道,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州長杰里·布朗于日前簽署了一份法案,明確地將無人駕駛汽車合法化。
據悉,該法案對在加利福尼亞州道路中行駛的自動駕駛汽車安全準則和性能標準進行了規定,其中最基本的一項規定是在自動駕駛汽車行駛在公共道路上時車內必須要有具有駕照的司機乘坐,以便在汽車自動駕駛系統出現問題時及時接管。
據谷歌公司謝爾蓋·布林透露,目前有關無人駕駛汽車合法上路的審核還只是處于初始階段,有關事故責任的歸屬以及保險賠付等問題是需要日后需要商議解決的重點。但謝爾蓋·布林表示非常有信心將無人駕駛汽車合法化。
谷歌研發的無人汽車采用智能軟件和感應設備,包括攝像機,雷達感應器和激光設備等。該車能夠實現360度全方位感應:車頂的雷達感應器能夠掃描半徑200英尺(約70米)范圍內環境,車后的感應器能評估汽車所在位置,車載電腦通過攝像頭能“看懂”交通燈,識別人行道和障礙物等,并模擬人的智力對相應交通狀況作出正確反應。在今年的8月份,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的安全行駛距離已經達到了48萬公里。
編者語: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并不是車內無人,而是可以實現無駕駛員控制狀態,車輛自行行駛,這樣的汽車是對傳統汽車駕駛方式以及駕駛習慣的一種挑戰,更是一種對于高品質生活質量的追求和向往,無論在未來谷歌的無人駕駛汽車有如何的發展,這種大膽創新的精神還是值得我們肯定的。(文/汽車之家 曹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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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無人駕駛汽車安全行駛達48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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