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實施新交規后關于“闖黃燈罰6分”相關條款引起廣大有車一族的熱議。據了解,對于“闖黃燈”條款,公安部將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對其進行更為細化的規定。同時,公安部交管局在其網站上公布了最新通知,要求違反黃燈信號以教育為主暫不處罰。盡管公安部方面表示,“闖黃燈”條款的目的是培養駕駛人在路口減速慢行的習慣,但“黃燈恐懼癥”已經在廣大有車一族中蔓延。
近日,本報聯合汽車之家網站,針對“闖黃燈罰6分”相關條款開展了車主調查。在上萬份調查問卷中,近九成受訪車主認為“闖黃燈罰6分”不合理,73.9%的受訪車主認為交通燈狀態難判斷是該規定實施的最不合理之處。
交通燈狀態難判斷是最大問題
黃燈的作用主要有兩個:一是為綠燈和紅燈之間創造一個緩沖期,二是利用這段時間清空路口,為接下來的異向車輛行駛騰出空間。從汽車之家研究中心調查數據來看,90.0%的受訪車主認為“闖黃燈扣6分”的規定設置不合理。為什么會出現這樣一邊倒的局面?在本報針對有車讀者的調查中,有受訪者指出,各地的交通燈規格并不統一,有的有倒計時牌,有的沒有,而這就造成大家對變燈狀態判斷不清。
在本次調查中,73.9%的受訪車主認為交通燈狀態難判斷是最困擾他們的問題,以貴陽市為例,有的交通燈并沒有倒計時指示裝置,更有一些車主開玩笑說:就算是綠燈,也要等燈綠透了再通行。此外,還有73.2%受訪車主擔心黃燈違規會引起追尾事故的發生率,53.4%受訪車主認為黃燈的警示作用被淡化等。(如圖)
不可預知的變燈時間、復雜的路口車流、前后機動車司機的不同預判反應,這些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每個司機在路口的駕駛情況。交規中的新處罰方式,實際上是把黃燈變相地變“紅”,遇“黃”則停,與以往的“紅燈停”成了相同的判斷標準,讓黃燈負起了紅燈的責任,這直接讓黃燈失去了存在意義,是不合理的。
黃燈意義須引起駕駛者重視
目前,一些群眾比較集中地對“闖黃燈”的相關處罰規定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對此,公安部高度重視,并專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門對目前違反黃燈信號的,以教育警示為主,暫不予以處罰。公安部“暫不處罰”的聲明發布后,公眾的歡呼在于“史上最嚴交規”中的闖黃燈扣6分,不再那么令人殫精竭慮了。
但是暫不處罰,并不意味著今后也不處罰,公安部表示會在調研清楚后、技術或者處罰規定成熟后,進行處罰。公眾同樣需要反思,多年來的不良交通習慣早已讓許多司機和行人養成了黃燈“綠燈化”的搶行惡習。這樣的行為同樣也與黃燈表達“減速”、“緩行”的交通信號不符,這在一定意義上已經違反了交通規則。公共安全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提升,黃燈所傳遞的交通信號需要引起每一位駕駛者的充分重視。
通過本次調查,我們期待在接下來政府部門對“新規”的調整中,能夠深入聽取各方面意見,科學論證,根據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用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交規來保障車主和行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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