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新聞] 8月12日,北京市科委發布了《關于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首批配置指標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其在公告中提出,北京首批新能源小客車指標有效期將延長兩個月。
以下為公告全文:
關于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首批配置指標使用有關事項的公告
京科發【2014】439號
為落實《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中提出的“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對純電動汽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相關規定,考慮消費者實際需求,現決定:持有2014年2月26日首批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的消費者,可于2014年8月26日前到市小客車指標調控管理相關部門指定網站提交申請,成功申請后,重新下載、打印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指標,所持指標可在2014年10月26日之前辦理機動車登記相關手續;未提交申請的,仍需在8月26日之前辦理完成車輛登記手續,逾期不能辦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在今年1月28日正式發布的《北京市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管理辦法》中,北京市科委對關于在北京購買新能源車的若干事項進行了說明,北京市在本年共有新能源汽車指標2萬個,單位和個人各1萬個。由于前期參加新能源車指標搖號的消費者數量并不太大,所以搖號中標的概率比較高,而且很多消費者對新能源車持觀望態度,加上新能源車配套設施仍處于建設階段,所以有一部分消費者在獲得指標后并沒有及時購買車輛。北京市科委出臺延長新能源車指標有效期的政策,正是為了促使獲得指標的消費者及時購買車輛,避免新能源指標的浪費。(文/汽車之家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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