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新聞] 日前,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行政處罰決定書,公布了對金華青年汽車、上汽唐山客車、重慶力帆、鄭州日產、上海申沃、南京特種汽車、重慶恒通7家騙補車企的行政處罰決定。這是即2016年9月財政部處罰騙補車企后,國家針對騙補行為的又一記重拳。(查看此前騙補處罰消息)
處罰結果為撤銷7家車企相應問題產品《公告》,取消其相關產品的生產資質;暫停這7家車企申報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資質;責成公司進行為期2個月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將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點擊查看詳細處罰決定書)
處罰具體原因:
(一)重慶力帆乘用車有限公司
該公司有1353輛車電池芯數量小于公告數量,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1328輛車電池單體生產企業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經核實,問題車型為重慶力帆生產的LF7004DEV型純電動轎車和LF7002EEV型純電動轎車。
(二)金華青年汽車制造有限公司
該公司2014年銷售給上海巴士公交(集團)有限公司245輛新能源汽車,實際安裝電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經核實,問題車型為金華青年生產的JNP6120BEV型純電動城市客車。
(三)上汽唐山客車有限公司
該公司2015年度申報中央財政補貼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30輛車未安裝電池和電機控制器,15輛車未安裝電池,30輛車電池安裝不足、5輛車未安裝電機控制器,上述80輛新能源汽車不符合申報條件。經核實,問題車型為其生產的SK6110EV64型純電動客車、SK6812EV33型純電動城市客車、SK6812EV32型純電動城市客車。
(四)鄭州日產汽車有限公司
該公司2015年度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88輛車驅動電機生產企業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其中的20輛車電池生產企業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不一致。經核實,問題車型為其生產的ZN5034XGCH2YBEV型純電動工程車、ZN5033XGCH2YBEV型純電動工程車和ZN6494H2YBEV型純電動多用途乘用車。
(五)上海申沃客車有限公司
該公司2015年度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79輛車在2015年末尚未安裝電池但已開具發票并登記上牌,不符合申報條件。經核實,問題車型為其生產的SWB6110EV61型純電動客車。
(六)南京特種汽車制配廠有限公司
該公司2014年至2015年度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119輛車實際安裝電池容量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信息不一致,其中100輛純電動廂式運輸車電池生產企業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信息不一致。經核實,問題車型為其生產的NJT5031TSLBEV型純電動掃路車和NJT5020XXYBEV1型純電動廂式運輸車。
(七)重慶恒通客車有限公司
該公司2013年至2015年度申報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新能源汽車中,有1176輛車實際安裝電池容量小于公告容量,與《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信息不一致。經核實,問題車型為其生產的CKZ6116HNHEV4和CKZ6116HNHEVA4型混合動力城市客車。(編譯/汽車之家 李長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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