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新聞] 日前有國外媒體報道稱,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在當地時間4月6日發起一項提案:“將允許自動駕駛汽車公司在沒有配備駕駛員的情況下,自動駕駛車輛獨自接送乘客。”這對自動駕駛汽車領域來說,在政策法規上是一個長足的進步,但將真正實現這一服務的車輛,仍面臨著行駛安全等方面的嚴格審查。
『配圖為Waymo自動駕駛汽車』
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是監管公共事業的機構,包括運輸、公共交通等方面。4月6日,他們發起一項提案:“像Alphabet研制的Waymo自動駕駛汽車,可以在不配備駕駛員的情況下獨自接送乘客,這也是眾多自動駕駛汽車公司最終要達成的出行方式。”并且,之前加州汽車部已經頒布了允許在沒有司機的情況下,進行自動駕駛測試的規定,該規定于一周內開始生效。該委員會表示,新提案旨在補充現有的自動駕駛汽車規則,并在保護乘客方面提出了相應的要求,該提案將于下個月的委員會會議上進行表決。
據了解,該委員會在提案中要求運營公司在開始獨立接送乘客的服務之前,至少要持有自動駕駛車輛測試許可證達90天,且該服務必須是免費的,運營公司不得向乘客收取任何費用。乘客的年齡必須年滿18歲,且出行的目的地不能是機場。該提案還要求運營公司向監管機構定期提交報告,包括自動駕駛車輛行駛的里程數,車輛完成的具體行程以及所服務的殘疾乘客。(消息來源:路透社;編譯/汽車之家 許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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