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新聞] 北京取消出租車燃油附加費三年后,又一次對該費用進行了調整。7月30日,北京市發革委發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根據國內油價變動情況,經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測算申請,并報市政府批準,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巡游出租車(不含電動車)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2009年11月25日,北京出租車首次開收燃油附加費,乘客乘坐出租汽車超過3公里(基價公里)的,每次在計價器顯示金額外加付1元燃油附加費。期間經歷過七次調整,調整區間為1元~3元/運次。其中2012年3月、9月以及2013年3月分別調至最高的3元/運次。經過五年多時間的征收,附加費于2015年1月15日取消。如今,根據油價的調整再次征收。
燃油附加費調整的政策依據來自于2013年出臺的《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實施當日92號汽油價格為7.57元/升。這成為北京出租車燃油附加費調整的依據!掇k法》規定,以3個月為1個周期,周期內油價(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平均值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升時,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按照《辦法》中的測算方法,如果一個周期內北京市92號汽油平均價格達到《辦法》執行時起始油價7.57元/升+0.8元/升,即8.37元/升,北京將重新開始收取出租車燃油附加費。據此前的公開數據顯示,北京市內燃油巡游出租車保有量約為6.7萬輛,新能源出租車主要在遠郊區縣投放運營,總量約為4000輛。(信息來源:北京發改委;文/汽車之家 杜俊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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