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行業] 6月5日,因實施縱向壟斷協議,長安福特被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依法處以罰款1.628億元。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的信息來看,自2013年開始,長安福特在重慶區域內通過制定《價格表》、簽訂《價格自律協議》以及限定下游經銷商在車展期間最低價格和網絡最低報價等方式,限定下游經銷商整車最低轉售價格,違反《反壟斷法》關于禁止經營者與交易相對人達成限定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的壟斷協議的規定。
『長安福特某經銷商』
而在調查過程中,長安福特沒有提供證據證明相關行為符合《反壟斷法》第十五條規定的豁免情形。長安福特上述行為剝奪了下游經銷商的定價自主權,排除、限制了品牌內的競爭,并實際削弱了品牌間的競爭,損害了相關市場的公平競爭和消費者的合法利益。
依據上述事實,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決定依據《反壟斷法》對長安福特處以上一年度重慶地區銷售額4%的罰款,也就是1.628億元。據相關統計數據顯示,2018年長安福特銷量僅有37.8萬輛,相較去年跌幅超過50%,而在今年一季度,長安福特銷量為3.68萬輛,同比下滑超過70%。而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此次處罰,對本就處于下滑狀態下的長安福特無異于雪上加霜。
『長安福特發布的媒體聲明』
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罰款通報之后,長安福特隨即發布媒體聲明稱,長安福特充分尊重并堅決執行調查所作出的處罰決定,長安福特已經采取行動與經銷商一汽規范區域銷售管理。同時,長安福特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繼續進一步規范經營活動,切實維護自由、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信息來源: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編譯/汽車之家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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