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行業] 9月11日晚間,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一則對梅賽德斯-奔馳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簡稱“奔馳金融”)的公開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奔馳金融因“對外包活動管理存在嚴重不足”違反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北京市銀保監局對其給予合計8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奔馳金融于2005年9月21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公司兩大股東分別為戴姆勒股份公司和戴姆勒大中華區投資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別為52.2%和47.8%。
這一處罰信息的披露,讓人聯想起今年3月爆發的“西安奔馳車主維權事件”,針對該處罰是否與此事件有關,汽車之家向奔馳方面進行求證,截至發稿前未得到回復。
“西安奔馳車主維權事件”最終以西安奔馳女車主與4S店達成和解告終,和解協議主要內容包括:1、更換同款的奔馳新車,但依舊是以貸款的方式購買;2、對該車主此前支付的1萬余元“金融服務費”全額退款;3、奔馳方面主動提出,邀請該車主參觀奔馳位于德國的工廠和流水線等,了解相關流程。4、贈送該車主十年“一對一”的VIP服務;5、為女車主補辦生日(農歷),費用由對方全額支付。
5月27日,西安高新區市場監管部門通報有關涉嫌違法案件調查處理結果:西安利之星汽車有限公司存在銷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商品,夸大、隱瞞與消費者有重大利害關系的信息誤導消費者的兩項違法行為,被依法處以合計100萬元罰款。(文/汽車之家 肖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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