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行業] 日前,南京市交通運輸局日前發布《關于巡游出租汽車更新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出租車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企業每更新10輛新能源汽車將獎勵1輛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指標。并且指導意見還鼓勵“巡約一體”融合發展。
指導意見指出,出租車企業更新的車輛應當符合《南京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條件,更新車輛中新能源汽車比例不低于80%。具體來看,更新的車輛應為7座及以下的新車,新能源汽車軸距不小于2650毫米,續航里程不小于300公里,傳統汽油燃料汽車軸距不小于2610毫米,發動機最大輸出功率不小于74千瓦。同時,新車還應具備 ABS 制動防抱死系統和車身電子穩定控制系統等安全配置。此外,還要按照規定和要求安裝頂燈、計價器、電子貨幣刷卡器、車載智能終端、安全防護設施和音像采集設備等專用設施。
指導意見中還指出,交通部門鼓勵巡游車企業自建網絡約車平臺或與互聯網約車平臺深化合作,推進“巡約一體”融合發展。巡游車企業與互聯網約車平臺合作經營,開展“巡約一體”服務的車輛必須持有“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權使用證”,車輛使用性質可以登記為“預約出租客運”。
考慮到新能源車的大批量上新帶來的充電需求,指導意見還提出,充電樁運營企業要加快推進充電樁建設,完善充電樁網點布局,為新能源出租汽車運營提供好充電保障。
編輯點評:
根據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相關負責人透露,此次指導意見的出臺是為了積極響應國務院于不久之前出臺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規劃,借由大量出租車企業需要換新的需求,順勢鼓勵企業更換新能源出租車。不過目前南京企業所接觸的新能源車型主要在9萬、11萬和12萬的區間,相較于以往的每輛7、8萬的燃油車,換車成本都增加了不少?紤]到目前南京市政府尚未對出租企業更換新能源車提供補貼,該指導意見能否順利推行令人擔憂。(文/汽車之家 丁伯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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