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行業] 近日,桂林市生態環境局、桂林市公安局聯合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啟用第一批機動車排氣污染遙感監測設備的通告》,確定將于2021年3月1日0時起啟用第一批機動車排氣污染遙感監測設備,對駕駛排放檢驗不合格、排放黑煙等明顯可視污染物的機動車上路行駛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罰。
據介紹,機動車排氣污染遙感監測設備是專門針對城市主道路設計的多車道機動車排氣監測系統,利用光學原理遠距離感應對行駛中機動車排放物(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氫化合物、不透光度等)進行實時測量分析。黑煙車電子抓拍設備通過路面安裝攝像頭采集過往車輛的視頻圖像,針對黑煙可視特點,多種模式實時分析,智能判斷識別冒黑煙車輛。
桂林市第一批機動車排氣污染遙感監測設備共有14處監測點位,分別位于:象山區象塘路路段;七星區東二環路七星公安分局路段;臨桂區萬福路南村路段、321國道溫氏畜牧路段;全州縣繞城路陽光御景城雙向路段;靈川縣靈青路路段、靈北大道路段;陽朔縣321國道路段、城西路路段;平樂縣桃花泉水上樂園路段、金山磚廠路段;興安縣志玲路路段、興安北連接線工業集中區路段。其中象山區象塘路路段為機動車排氣污染遙感監測及黑煙車電子抓拍點位,其余為黑煙車電子抓拍點位。
根據《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自治區公安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排放檢驗不合格機動車處理程序的通知》要求,桂林市生態環境局聯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采取“生態環境取證、公安交管處罰”的聯合監管執法模式,一是對排放有明顯可見煙度或林格曼黑度超過1級的車輛,二是在6個自然月內,兩次及以上不透光度檢測結果超過30%的柴油車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處200元罰款,不計分。
桂林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桂林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遙感監測設備的啟用,有利于及時高效篩查高污染、高排放車輛,在無人值守、不影響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24小時不間斷實時測量道路行駛車輛的排放情況。強化機動車排放污染管控,彌補人工監管不足,有效遏制機動車輛的超標排污行為,改善城市空氣質量。(消息來源:桂林晚報;編譯/汽車之家 翁萌)
好評理由:
差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