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行業] 近日,交通運輸部印發《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簡稱:《行動方案》),進一步深化交通運輸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行動方案》從行動目標、主要任務和工作保障三個方面提出多項建議。
《行動方案》明確,此次三年行動的主要任務包括明確監管事項和職責、完善監管制度和規范、創新完善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分領域著力深化事中事后監管五方面。到2023年,基本建成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息化監管為支撐、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交通運輸新型監管體系,基本形成市場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交通運輸協同監管格局,公路管理、水路運輸、道路運輸、海事管理、交通運輸安全生產等領域監管難題得到有效破解,監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監管責任得到全面落實,交通運輸市場主體競爭力和市場效率得到明顯提升。
《行動方案》要求,各地、各試點單位要加強對本地區、本系統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推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現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監管中的重要作用,及時總結做法經驗,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按時、保質完成工作任務,及時形成制度性成果。
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長王海峰表示,《行動方案》通過梳理交通運輸各領域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共提出了40項重點工作任務。在公路管理領域,著重強化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監管、大件運輸許可監管、公路養護市場監管;在水路運輸領域,重點加強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港口市場監管、航道管理、水運建設市場監管、市場信用監管;在道路運輸領域,注重強化道路客運運營監管、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監管、重點營運車輛動態監管,進一步規范交通運輸新業態經營,創新駕培維修行業監管手段;在海事管理領域,注重強化航運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加強砂石運輸船治理、船載危險貨物和防污染監管、提升船舶監管成效等水上交通突出問題監管,開展重點水域通航安全整治;在交通運輸安全生產領域,著力明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提升安全生產執法能力、強化安全生產重大風險管控、推進安全生產信用管理、嚴肅安全生產追責問責。(編譯/汽車之家 翁萌)
附: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加強和規范交通運輸事中事后監管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