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重型柴油車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中國第六階段)》(GB 17691—2018)及有關文件政策要求,為推進重型柴油車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順利實施,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山東省行政區域內生產、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新生產重型柴油車應符合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要求。
二、自2021年7月1日起,對不符合國家第六階段排放標準要求的重型柴油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新車注冊登記。2021年7月1日前已經銷售并且開具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但尚未辦理注冊登記的,辦理注冊登記可延期至2021年9月30日,逾期不予辦理。國家要求和鼓勵淘汰的外省轉入重型柴油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遷入手續。
三、各生產、進口、銷售重型柴油車的企業應提前組織安排好計劃,在經營場所明示本公告有關內容,向購車者告知本公告有關內容并在簽訂購銷合同時予以書面提示。(編譯/汽車之家 周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