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日前,《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條例”)在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官網公開征求意見。
近年來,智能網聯汽車相關管理規定呈現漸進式發展特征,特別是圍繞行業迫切需求,一步一步進行完善和補充。管理條例共10章60條,包括總則、道路測試和示范應用、準入和登記、使用管理、交通事故及違章處理等,對智能網聯汽車創新發展面臨的諸多法律問題進行了回應,期望通過立法破解智能網聯汽車面臨的諸多法律難題。
管理條例擬規定“無人駕駛”等智能網聯汽車在登記上牌后,可以和傳統汽車一樣上路行駛。符合產品地方標準或者團體標準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列入深圳市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目錄并向社會公布,允許在特區范圍內銷售、登記、上牌。智能網聯汽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智能網聯汽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后,方可上特區道路行駛。(信息來源:人民郵電報;編譯/汽車之家 陳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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