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8月2日,海南省商務廳、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公安廳發布《關于開展2022年鼓勵淘汰老舊汽車綜合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滿足淘汰老舊汽車獎勵條件的機動車所有人可申領8000元報廢舊車節能減排綜合獎勵。每位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獎勵。
全文如下:
海南省商務廳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公安廳關于開展2022年鼓勵淘汰老舊汽車綜合獎勵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海南省2022年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若干措施》規定,現將鼓勵淘汰老舊汽車綜合獎勵資金申報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對象
資金獎勵對象為在我省注冊登記的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汽車新車,并在我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上牌后,在我省具有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資質的企業,報廢其名下在我省注冊登記的老舊汽車的機動車所有人(個人和非個人用戶,下同)。還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新購新能源汽車為純電動汽車或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和燃料電池汽車;
(二)新購新能源汽車必須為初次登記上牌車輛,并注冊登記取得新能源汽車專用號牌;
(三)新車購買日期須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初次登記上牌時間在2023年1月16日(含)前,且早于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的開具時間,按照購買新車--登記上牌--報廢老舊汽車--開具回收證明和機動車注銷證明--獎勵申報的順序辦理,所有申報手續在2023年1月31日(含)之前完成;
(四)報廢的汽車須是其名下在我省注冊登記的老舊汽車(首次注冊登記時間在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且2021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登記在其名下的各類汽車);
(五)申請人在我省名下登記車輛應當符合《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十四條規定。
二、獎勵標準
滿足淘汰老舊汽車獎勵條件的機動車所有人可申領8000元報廢舊車節能減排綜合獎勵。每位申請人只能享受一次8000元的獎勵。
三、獎勵申報
符合獎勵申報要求的機動車所有人自愿申報,申報時間從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3年1月31日(含)止,原則上不受理超過申報時間的申報,具體申報方式和申報材料如下:
四、獎勵申報審核及撥付
報廢舊車節能減排綜合獎勵申領審核流程按照“獎勵申請—系統初審—人工審核—結果公示—獎金發放”的方式。
(一)獎勵申請。自獎勵申請通知發布且獎勵申請入口開放后,用戶可通過手機微信搜索并關注“海南省新能源汽車促進中心”公眾號,從“獎補申請”菜單項進入獎勵申報小程序;
(二)系統初審。用戶按要求注冊登記并上傳相關申請材料,提交申請等待系統審核,審核通過后表示用戶通過初審;
(三)人工審核。系統初審判斷達到淘汰老舊汽車獎勵標準后須經人工進行二次審核確認;
(四)結果公示。省商務廳對審核確認后的獎勵結果在海南省商務廳官方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五)獎金發放。公示無異議后,省商務廳于2023年3月31日前,將鼓勵淘汰老舊汽車獎勵資金撥付至符合獎勵條件的機動車所有人。
五、有關事項
(一)各市縣商務、工信、財政、公安等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引導,按職責做好汽車銷售、注冊登記、舊車回收拆解、獎勵資金撥付等工作,推動政策在本地落實。
(二)汽車銷售企業應積極響應省政府穩定汽車消費、大力推廣新能源汽車政策,嚴禁多開、虛開、偽造銷售發票,對協助機動車所有人開具虛假發票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的,將取消所涉車輛申報獎勵資格,依法追究責任。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對申請獎勵者提供優質服務,保障申請者及時具備申請條件,并嚴格落實回收拆解規定。
(三)申報人應對提交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財政獎勵資金的,將取消機動車所有人獎勵資格、追繳獎勵資金,依法追究責任。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社會信用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企業和個人不享受補貼支持。
(四)申報人應為機動車所有人,申報人與提供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機動車行駛證、銀行賬戶、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所有人必須一致。
(五)申報人應與汽車銷售企業確認提車、預計完成登記上牌時間,在報廢老舊汽車時應與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確認報廢時間,避免因逾期登記上牌和報廢時間不符合獎勵標準導致無法享受綜合獎勵。
(六)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使用財政性資金購買的汽車進行報廢時不列入獎勵范圍。(編譯/汽車之家 邢月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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