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之家 資訊] 10月11日,海南海口,椰城交警發布了一段對酒后騎自行車行為處理的視頻在網上引起熱議。一名男子騎自行車在路上與人發生爭執,交警聞聲趕來,發現該男子滿身酒味。交警問是否喝酒了?該男子稱:“喝酒怎么了,我騎自行車!”他還和一旁的路人發生爭執。民警帶其去檢測,男子血液酒精含量達到112mg/100ml。
對此,警方回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不得醉酒駕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海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三條第十五項之規定,可以給予警告或罰款50元處罰。
據了解,根據目前的規定,對于機動車駕駛人而言,只要飲酒駕車,就是違法。而非機動車駕駛人只規定了醉酒狀態下的駕駛行為是違法的,其定性標準是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或超出80ml/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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