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黨政機關經費管理、國內差旅、因公臨時出國(境)、公務接待、公務用車、會議活動、辦公用房、資源節約作出全面規范。按照《條例》要求,黨政機關要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
《條例》指出,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不得以車改補貼的名義變相發放福利。
據了解,公務用車費用高,已經造成財政負擔沉重。有調查顯示,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至少6萬元,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而公車私用現象也非常嚴重,辦公事用公車僅僅占1/3,領導干部及親屬私用占1/3,司機私用占1/3,并存在超編制超標準配備用車問題。
財政部數據顯示,2011年,中央行政單位、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用當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合計93.64億元,其中車輛購置及運行費59.15億元,占“三公”經費總數的六成以上。
“實際上對于公車改革,全國各地在這方面已經做了很多探索,包括實行車補、社會化等,雖然積累了一些經驗,但從全國來講,還有很大的改革空間。”汪玉凱表示,對于公車改革,此次條例提出了一個大的趨勢,即“社會化”,并明確除了少量的保留執法執勤等特殊用途的公車外,一般公車基本都要取消,由社會化來提供。
“目前來說,類似工商、法院、公安等部門的執法用車,這都是有專門配置的,車上也有專門的執法標識,其他的絕大部分公務用車行為都是一般公務用車,其比例可能占到70%-80%。”汪玉凱說,公務用車社會化可以從三個方面來理解,鼓勵公務人員出行乘坐公交地鐵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更多的是傾向于跟公務接待一樣,通過完全市場化的競標、招標來解決問題,比如通過設置標準、公開招標,把公務用車交給一個出租車公司來負責,如果年終評估不能通過,就交給別的公司。
第三方面,社會化也包括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后,公車可以賣給個人,實行車補方式,由國家給發放一定的補貼等。(文章來源 京華時報)
更多閱讀:
與奧迪A6L爭奪公務車市場 試駕紅旗H7
//www.china-wallpaper.com/drive/201306/534384.html
好評理由:
差評理由: